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经贸交流盛会,每年定期在中国广西南宁举办。
自2004年始,博览会已成功举办三届。以11国政府强力支持为动力,依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广阔市场和便利化政策,中国—东盟博览会得到11国政界、商界的普遍赞誉,逐步成为促进中国与东盟贸易、投资和旅游合作的最佳平台。
一、地点与规模
时间:2007年10月20-23日
地点:中国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规模:设国际标准展位3000个,其中室内展位2500个,室外展位500个。
二、展示内容
【商品贸易专题】
◆主要展品类别
机械设备:食品加工和包装机械、电力设备、港口机械、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纺织机械、汽车及配件等。
电子电器:家用电器、电子和信息产品、通讯产品等。
建筑材料:铺装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化工涂料、卫生洁具等。
农用生产资料:农药、农膜、种子、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
◆东盟商品专区
电子电器、日化产品、农产品、食品、家具、珠宝玉器、工艺品、棕榈油及制品、矿产品等。
【投资合作专题】
项目招商与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资源开发、金融服务。
【农村适用技术专题】
农业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生物等技术和现代农业装备。
【“魅力之城”专题】
11个国家各选择1个港口城市作为本国“魅力之城”, 综合展示城市形象,重点展示各国在港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港口项目招商、物流服务、港口信息科技、港口先进设备、航线航班开发等方面的发展与合作商机。
◆特别项目:
举办“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论坛”,邀请11国重要港口港务集团负责人,国际码头投资商和经营商,大型船公司、物流企业、修造船企业、港口物流信息技术企业、港口设备制造商等知名企业家参会,与各国交通部官员、城市市长共同探讨港口发展与合作。
三、参展费用
【展位配置与价格】
1、国际标准展位(3m×3m):USD1,200/个,或RMB10,000元/个。
2、净地(36m2起租):
■室内净地:USD120/m2,或RMB1,000元/m2。
■室外净地:USD60/m2,或RMB500元/m2。
参展商自行承担特装展位所需的电费、展具费、清洁费、安装费等费用。
【优惠办法】
1、向东盟共同主办部门、中国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博览会秘书处授权组展机构报名,可享受价格优惠。(详情请询各机构)
2、直接向博览会秘书处报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享受展位价格8折优惠:
■2007年5月31日前报名
■2次以上(含2次)参展
■申请室内面积超过100m2,或室外面积超过200m2
■获国家级权威机构认证的驰名商标、名牌企业/产品称号
以上优惠不叠加使用
四、精彩活动
·商贸配对:根据贸易、投资需求预约配对,现场安排见面洽谈,轻松找到意向客户。
·会议论坛: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举办系列专业论坛,业界领袖精辟分析市场。
·网上展览:永不落幕的网上博览会,为参展商免费提供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网上展台。
·主题国活动:主题国举办特别推介系列活动。
·文化活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风情东南亚文艺晚会、中国—东盟高尔夫名人邀请赛等活动精彩纷呈。
五、买家招揽活动
■ 买家推广:部分特惠来南宁机票
部分特惠酒店赞助
贵宾室服务
■ 国际宣传推广:通过世界买家数据库发出40万买家邀请
■ 媒体强势推广:中国及东盟10国主流媒体聚焦博览会,打造强大的宣传平台。
■ 提名邀请:展商提名海外买家邀请名录,博览会秘书处统一发邀。
六、展会服务
■ 咨询服务:提供最新行业动态,随时把握市场商机。
■ 运输通关:方便快捷报关,及时准确送达。
■ 商务服务:主场服务贴心周到。
提供酒店信息,协助预定酒店。
■ 交通服务:直达包机方便快捷,航线覆盖东盟各国主要城市。
■ 广告服务:提供会刊广告版面和展会现场广告宣传点位,宣传推广企业及产品。
■ 证件服务:网上办理,方便快捷。
七、报名方式
【参展报名】
1、报名办法
◆ 向博览会秘书处报名
※ 网上报名。
※ 传真及邮寄报名。
◆ 向东盟各国共同主办单位报名。
◆ 向中国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博览会授权组展机构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7月31日
3、展位确认截止日期:2007年8月31日。参展资格由博览会秘书处确认后,书面通知企业,并根据确认的内容安排展位。
【参会报名】
◆网上报名。
◆传真及邮寄报名。
博览会秘书处收到《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会报名表》后,将为专业观众提供预先办理参会证件、预约贸易配对、提供宾馆客房信息等服务。
八、费用缴付
指定账户:
声明:参展单位须在确认函规定的时间内,将展位费用缴付到指定帐号。逾期未缴付展位费的,博览会秘书处有权取消原已确认安排的展位。
已付费参展企业如要取消参展,在7月15日前通知博览会秘书处的,可退还100%的展位费;在9月15日前通知博览会秘书处的,可退还50%的展位费;在9月15日之后通知博览会秘书处的,展位费不予退还。
九、展会条件及规定
◆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企业资质:博览会秘书处只接受符合下列参展条件的企业提出的参展申请——
参展企业须在注册国(地区)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中,中国大陆企业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或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如有必要,博览会秘书处可要求企业如实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出口企业代码(中国大陆企业)。
◆为维护展会正常秩序,参展企业须遵守以下规定:
参展企业名称与楣板名称相符,不转售和倒卖展位;
按照展位确认书确认的商品类别展出商品;
不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不侵犯知识产权;
不在现场零售展品;
遵守博览会秘书处关于维护展览秩序的其他相关规定。
◆博览会秘书处将优先安排优质企业、名牌产品参展。企业可自愿提供本企业或产品的有效资料和所获荣誉证明。
十、联络我们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客服热线:+86-771-961236
地 址:中国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98号
邮 编:530021
网 址:http://www.caexpo.org
电子信箱:caexpo@caexpo.org
◆中国大陆及港澳台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86-771-5813111,5813116,5813117,5813120
传 真:+86-771-5813388,5813114
电子信箱:Zszz@caexpo.org
◆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中国—东盟以外其它国家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86-771-5813158,5813161,5813162,5813163
传 真:+86-771-5813355,5813131
电子信箱:Liaison@caexpo.org
◆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企业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86-771-5813163,5813164
传 真:+86-771-5813130,5813131
电子信箱:caexpo@caexp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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